父母的保存期限,只有10!

 

親子關係最美的賞味期限,只有這10年。從孩子的5歲到15歲,您只有10年的機會

 

從孩子的五歲到十五歲,您只有十年的機會

 

 

 

當你願意開始

我一直都這麼愛著孩子、一直都這麼享受著教養孩子的過程,
原來我一直都知道——養育孩子這件事,是有保存期限的。
而且我還要斬釘截鐵地說:這個保存期限,只有十年。

 

    文/汪培

 

到了英國才發現,英國人似乎很習慣吃冷食當午餐,所以任何超市的三明治貨架上,可供選擇的種類很多,價錢也差距頗大。媽媽總是三心兩意,但選得不亦樂乎,如果買已經夠穿的衣服有罪惡感,至少買填飽肚子的午餐可以慢慢挑吧

 

姊姊和弟弟也跟著在附近逛,這天我們三人來到的是英國知名的「瑪莎」連鎖百貨,食物區的商品看起來都是那麼新鮮、豐富,連小孩子都顯得躍躍欲試。但是他們對媽媽挑什麼正餐並無多大意見,反正都脫離不了所謂健康概念中的「無趣」。

 

我挑著挑著,突然大發慈悲對他們說:「要不要去選一包洋芋片?」他們的眼睛隨之一亮,然後兩個人就一起跑著去挑選心愛的零食了。媽媽平時對食物的把關很嚴格,但度假嘛,就放鬆一下吧。我又繼續選著我的「無聊」三明治,可是好像他們去了很久,「怎麼選包洋芋片這麼久呢?」我於是開始找起了孩子。

 

您知道嗎?在超市裡找人,八字要好,不然排一排的貨架,你往東他剛好往西,可能讓你找上三輩子也找不到人。這天我八字不重,找了好久都找不到,心裡突然有些急了,正要開始媽媽的胡思亂想時,只見——

 

好遠好遠的貨架盡頭,姊姊整個人趴在弟弟的背上,兩個人像是在玩手搭肩膀小火車的小孩把戲,我猜因為不是在家裡,他們不敢笑得東倒西歪,但臉上的笑容,燦爛到了極點。超市的燈光很亮,剛好打在兩人臉上,由於距離很遠,媽媽似乎有種看默片的錯覺——我好像看到了二十年後的自己,將姊姊和弟弟小時候的可愛身影,投入無聲的放映機,默默流轉著

 

「可愛」是我對孩子唯一的形容詞。雖然這用詞如此通俗,但我覺得沒有其他字眼可以取代。

有些事情,在沒有走上那一步之前,你是無法預知自己內心感受的。這是我第一次,單獨帶著兩個孩子出門旅行,也意外地發現——原來,單獨帶這種半大不小的孩子出門旅行,竟有如此美妙的感受。

 

    **

     

媽媽該不該買給你?

 

每次當店員介紹完畢,我就會問弟弟「要不要買?」
這也是媽媽可以待在店裡這麼久,而且沒買東西的原因之
不是媽媽不買,是孩子權衡得失之後,不敢買。那可是八十五首唐詩的代價。

 

終於離開了賣票的小店,進入了我們要去的柯芬園。已經過了「瘋狂愛逛街」年紀的媽媽,多數的商店對我而言都是多餘的;街頭藝人的表演,倒是放眼所及皆專業。走到一處位於二樓的中庭時,觀光客都趴在欄杆邊往一樓觀看——有個四人組弦樂正在表演,這裡儼然也是座隨時可聚集、可散場的小型劇院。其中一位拉著大提琴的男士,適時施展的搞笑橋段,成了觀光客的最愛。

 

表演歷時三十分鐘結束,接著就有位老婆婆繞場一周,請人隨意打賞。當我翻開皮包時,唉,都是大鈔,姊姊弟弟很是失望——可能比來收錢的人還失望吧。老婆婆走遠了,媽媽還繼續翻找著,「這裡有一元美金!應該也收美金吧。」我遠遠望去,只見孩子追上老婆婆,在盤子裡放上一張紙鈔,老婆婆感受到了孩子的心意,笑得好燦爛。

 

在街頭藝人表演的一樓中庭旁,媽媽一眼就瞧見弟弟的最愛:電影《魔戒》裡各種人物和戰爭場景的模型店。「姊姊,我們陪弟弟去看看,等會再去看妳喜歡的文具店,好不好?」進入店裡時,弟弟的眼睛霎時好像一百二十燭光的電燈泡被點亮。

 

《魔戒》是他在香港飛往英國的飛機上才剛認識的。當媽媽剛在飛機上睡眼惺忪地醒來,弟弟也剛從讓他「看到脫窗」的電影裡回過神來,而且迫不及待要和我分享:

「媽媽,妳看過《魔戒》嗎?」

「嗯,看過。」

「妳知道《魔戒》的故事嗎?」

「嗯,不知道。」明明說看過,為什麼答案是不知道呢?因為只看過《魔戒》第一集的媽媽,從頭到尾都弄不清楚它在演什麼故事耶。所以我非常懷疑,「你一個十歲小孩,這麼複雜的故事,怎麼可能看得懂呢?」

 

「我跟你說,有個人叫佛羅多,住在哈比村,巫師甘道夫要他將魔戒帶到精靈城堡半路上神行客亞拉岡幫忙殺死了四個壞人的戒靈魔王索倫為了要統領整個世界,就利用半獸人攻打洛汗國和剛」孩子急切地想把「知識」灌輸給媽媽。

「停————等等,等媽媽頭腦清楚點的時候,再跟我說好不好?」歷經十幾小時的飛行,再加上時差,還要聽弟弟說《魔戒》故事,我整個人都快爆炸了。

 

十來坪的小店裡,架上堆著的,全是各種盒裝的模型;平台上放著的,都是各式經典款的模型商品,栩栩如生,就是要竭盡所能吸引你買的意思。媽媽看看價位,一盒基本的魔戒人物模型,要價六十英鎊,孩子當然很想買,我也沒說不行。

 

「媽媽,七塊港幣等於多少英鎊啊?」

基於背唐詩可以累積七塊港幣零用錢的家規,孩子看上什麼有興趣買的東西,第一個念頭總是:「到底要背幾首唐詩,才可以換得?」所以整趟旅程中,媽媽都被迫做台幣、港幣、英鎊之間的匯率換算,不下一百次,好幾次算到我快要抓狂,很想做個遺棄孩子的媽媽算了。

 

家小店可以逛多久?

對店員來說,可以忍受一個客人逛多久,最後卻沒有買東西,而依然笑容以對呢

對一個媽媽來說,到底可以忍受讓孩子在店裡看多久,而媽媽不主動說要走呢?

對孩子來說,時間根本不是問題,有問題的都是大人。我們三人——嚴格說應該是一人,就只有弟弟一人,津津有味地在那家小店裡,「看」了四十分鐘。

 

店員是個二十來歲的年輕男孩,我猜是在英國長大的華裔移民第二代,他非常熱心地幫弟弟介紹東介紹西,看得出來應該也是個《魔戒》迷。每次當他介紹完畢,我就會問弟弟「要不要買?」將問題丟給孩子,是媽媽的絕招。這也是媽媽可以待在店裡這麼久,而且沒買東西的原因之:不是媽媽不買,是孩子權衡得失之後,不敢買。那可是八十五首唐詩的代價。

另一個原因是:這位華裔店員出奇地親切、熱情,多次介紹,弟弟都沒說要買,他還是堆滿笑容,樂此不疲。可能是難得遇上「忘年同好」,今天的業績乾脆豁出去不管了。

 

小店的門口,就是街頭藝人的表演場地,我和姊姊就著店門口看了起來。其實我們是「躲」在店門內,用店門做「掩護」啊。又沒打仗,要掩護什麼呢?

 

當隨意的「打賞」,變相成不得不給的「討錢」時,所有的美感都一掃而空。藝人腳前的小籃子,投的多半是零錢,頂多是一元小鈔。剛剛的弦樂四人組,休息一輪又上場了,零錢小鈔不足以餬口,他們將演奏的音樂錄製成CD,每張賣十英鎊,然後無所不用其極、連威脅帶強迫地,一手拎起大提琴走著,一腳把放在地上的CD連踢幾次到你面前,「看你敢不敢不買?」或是「看你好不好意思不買?」

 

當然,如何在這種情況下而不讓人討厭,也是一種藝術吧?有人被逗得哈哈大笑,開懷掏錢;有人是不畏強權,即使表演著站在面前三分鐘,眾目睽睽下,不買就是不買。要掏六百元台幣來買的音樂,在不知道品質如何的情況下,是我就不會買。但是,我不知道,當尷尬正面迎來時,我會如何處理?我也不知道,當尷尬正朝孩子而去時,孩子會怎麼面對?

 

弟弟帶著依依不捨的情緒離開了「魔戒」之店。媽媽當然有能力免費送他一個模型當禮物,媽媽當然也有能力馬上博得孩子的一臉燦爛笑容;但媽媽忍耐著,忍耐著空手而出。

 

我心裡想的卻是另一幅景象:二十年後的某一天,他帶著太太牽著孩子,出現在同一家店門口,弟弟對著最心愛的人,比手劃腳地訴說他的兒時夢想。

 

如果那天,我也有幸跟他同行,我一定會說:「弟弟,你要什麼?媽媽通通買給你。」

未成年的孩子,對物質誘惑的忍耐力和自制力,都會化作成長路上的助力,助他一生順遂。